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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安石油大学创新创业工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1年03月19日 14:47 创新创业中心 点击:[]

各院(系)机关、教辅各单位:

为助推我校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孵化落地,持续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西安石油大学创新创业工位实施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安石油大学

2021年1月13日

西安石油大学创新创业工位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项目驱动强化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助推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孵化落地,特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免费创新创业工位(以下简称“工位”),为我校学生搭建创新创业孵化平台。

第二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可申请工位一个,自入驻当月起,最长可免费使用6个月。

1.在校本科生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互联网+”获奖团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优秀团队、创新创业专员参与团队优先入驻;

2.有创新创业意向、有工位使用的实际需求。

第三条工位配备了照明、办公桌椅、共享会议室、网络等配套办公条件。入驻个人或团队需爱护公共财物,损坏设备需照价赔偿。

第四条创新创业中心定期更新工位信息,包括位置、开放时间、可提供工位总数、已使用数、可申请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五条入驻个人或团队需遵守《西安石油大学学生手册》上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申请流程

第六条创新创业中心办公室负责工位的审批,申请者本人携带下列材料前往创新创业中心办公室申报:

1.《西安石油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位申请表(试行)》(附件1)一式三份;

2.申请人及其团队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生证和学院证明复印件1份;

4.承诺书一份(附件2),需申请人团队全体成员签名;

5.工商注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未进行工商注册则需提供创业项目商业计划书,并承诺3个月内注册工商营业执照)。

第七条申请人材料需真实、有效。入驻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当场告之原因。

第八条 工位采取常年受理审核、定期公示的方式。一般通过创新创业中心网站公示通过资质审核的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通知其办理入驻手续。

第三章 入驻要求

第九条 通过公示的申请人携带《西安石油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位申请表(试行)》到创新创业中心报到,办理入驻。

第十条创新创业中心邀请校内外创新创业导师对入驻工位的项目进行指导,形成竞争,优胜劣汰。

第十一条创新创业中心与入驻申请人签订工位使用协议,并对使用工位的申请人及团队进行日常管理,按照月度进行考核。

存在下列情形的,一经发现给予清退处理,并将申请人信息列入黑名单。

1.申报材料作假;

2.有偿转让、转租本团队使用的工位;

3.不办理手续,擅自退出工位;

4.将工位当成自习室使用。

存在下列情形的,批评教育并给予警告,累计两次者予以清退处理。

1.月度出勤率低于50%;

2.非本团队成员使用工位;

3.存在铺张浪费、破坏公共财物的现象。

创新创业中心可根据需要,对入驻工位的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绩效考核,根据创业项目进展、创业大学生表现情况,做出清退考虑。

第四章 退出程序

第十二条 确因项目需要更换工位的,需向创新创业中心办公室提交《西安石油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位退出申请表(试行)》(附件3),先办理退出手续,再按照流程重新申请工位。

第十三条 因各种原因,连续1个月未使用工位,需及时向创新创业中心办公室提交《西安石油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位退出申请表(试行)》(附件3),办理退出手续。

第十四条 因违反学校相关规定,予以清退的申请人及团队,将在创新创业中心网站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限期搬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创新创业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简明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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